※ 報名資格
一、學歷(力)資格:
1.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
2.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(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)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
3.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
4.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
二、考生除須符合以上學歷(力)資格認定標準外,且必須符合下列兩項資格
之一規定:
1.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,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。
2.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(臨界障礙
者不符報考資格),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,或適用階
段須為「高中職教育階段」或「中等教育階段」或「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
段至高等教育階段一年級」或「大專校院(含研究所)」,並鑑定證明上無
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。
※詳細報名資格資訊,請參閱簡章第273頁 伍、報考資格及注意事項。
※ 報名資訊(甄試委員會)
※ 招生名額
※ 招生重要日程(甄試委員會)
※ 招生簡章(甄試委員會)
※ 其他相關公告
★招生詳情請依簡章公告內容為主,或至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(https://cis.ncu.edu.tw/EnableSys/home)。
★本校聯絡資訊
電話:(02)2896-5548或(02)2892-7154轉1102~1103、1303
傳真:(02)2896-5951
校址:11230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